
用了15年的小区会馆和游泳池 开发商能拿去盖新楼吗?(一)
李京
导语:[今天,杭州城西天湖公寓的很多业主打进我们的新闻热线,焦急地说他们用了15年的小区会所和游泳池等配套设施,要被开发商拆掉,建造小区二期的房子。而且二期不叫天湖公寓,
叫文溪鼎园,是一个跟他们分开的全新的小区。]
同期声:杭州天湖公寓小区业主 岳先生 他(开发商)是要把这个游泳池、会馆拆掉之后,然后从中间修一道围墙,归新的小区。二期现在换了个楼盘名称。旧的这边就是孤零零的13幢房子
,没有任何配套设施。
正文:岳先生说,1995年,他们在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在规划图纸、楼盘宣传册,以及后来办好的房产证上,都标有游泳池和会所。可是现在,开发商要把它们都拆了,说它们是违章建筑,
还要把这4000多平方米的地,划到拥有另一个小区名称的二期工程里。
同期声:杭州天湖公寓小区业主 郑先生 杭州市政府有一个会议纪要。在未开发的地块上进行建设,不能把我们已经建成的会馆和游泳池也算成是未开发的地块吧。
正文:业主郑先生说,早在2007年6月25号,杭州市政府就有一个《关于解决浙江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上明确,接手的开发商只能对未开发
的地块进行开发。现在,他们用了15年的会馆和游泳池,居然也要变成未开发的地块,他们实在理解不了。
同期声:杭州天湖公寓小区业主 郑先生 开发商没有关于会馆和游泳池跟我们(业主)进行过任何的沟通。而且现在开发商把原来规划(二期)的7层公寓改成好像是6幢18层高的楼。
同期声:杭州天湖公寓小区业主 岳先生 那对我的采光,通风啊,肯定是有影响的。对我们前期买的业主利益是很大的损失。
正文:岳先生表示,天湖公寓这个二期土地已经闲置了15年多了。按照1999年4月28号开始实施的,国土资源部的第五号令,闲置两年的土地就应该被收回了。
同期声:杭州天湖公寓小区业主 岳先生 闲置15年,怎么又可以开发了?
记者李京 章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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