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调查:你领到高温费了吗?(三)
“高温立法”迫在眉睫
导语:尽管政府相关部门对于高温费发放出台了指导性意见,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其实还是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那么如何能保障相应的意见实施?让劳动者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呢?
(正文):在我们的调查采访中,不少人群是表示他们知道高温费的事情,也知道现在的标准是提高了。
同期:杭州某建筑工地工人:听说有,但是没有发到位
同期:杭州市民:有补贴是种人文关怀,无可厚非。
同期:杭州某建筑工地工人:(知道有高温费吗?)知道(知道高温费标准提高了吗?)知道,人工工资提高了。
(正文):那么在高温费没有发到的情况下,大家又是否会去争取呢?
同期:杭州某建筑工地工人:不会,都是自己亲戚,不好问(也不会为高温费向老板反映?)不会
同期:杭州市民:不会,没有多少钱,不清楚,可以这么说,我无所谓。
同期:杭州某建筑工地工人:打工要不到的
(正文):在我们的调查中,在被问到企业单位没有发现高温费的情况下,是否会去争取,大部分接受采访的人群选择了不会,这里面根本原因除去目前用工单位是处在一个强势的地位外,和我省高温费标准目前
还只是个指导性意见不无关系。
同期: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 张飞雁:目前高温费发放还是个指导性意见,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发的。
(正文):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张飞雁说,高温津贴的发放并非强制性的,2007年省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今年的
政策也是一样,只是一份缺乏刚性约束力的政策指导性文件,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目前确实没有规定罚则。目前我国惟一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它只规
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防暑降温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这个“暂行”了近50年的“条例”已明显过时。我们了解到:其实早在2008年,杭州市政府
法制办就集结卫生、劳动、总工会等机构,酝酿出台《杭州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条例》。当年,条例初稿都已成型,但因为高温天气的界定、条例适用范围、高温作业中暑的工伤认定及法律责任上,各部门存在争
议,于是这部条例并未列入立法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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